许仕成:
您好!您写给“区委书记信箱”题为“公租房申请问题”,信件编号:20242247,来信收悉,我局于2024年7月16日向您电话联系,并详细了解您家庭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按照《雅安市雨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雨府办发〔2023〕7号)文件规定,您家庭应按外来务工类型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类型的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具有雨城区城区居住证,申请人在雨城区劳动关系稳定,且工作地在雨城区,已与用人单位(雨城区城区注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履行一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用人单位在雨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上年度雨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申请家庭财产净值(包括商业用房、车辆、车库、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股票、证券以及股份等)符合雨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出资额(含认缴和实缴)10万元及以上的工商注册信息或者其他形式估值10万以上的商业资产。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雨城区城区范围内无住房(包括 预售登记、登记而未过户的房产),未在申请地或其他地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未给予补助与补贴;未在雨城区享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
4.申请人为单身的,不受年龄限制,仅限于1人申请;已婚家庭的共同申请人为配偶及子女,父母及其他人员不作为共同申请人。
以上是外来务工类型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请在您务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联系雨城区住建局住保股(联系电话:3666070)。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
雅安市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