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雅安市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服务于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我想咨询关于雅安市事业单位考试的加分政策,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我们现在还有4个月就满四年了,按照文件上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是加6分还是4分呢?请领导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