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桃花巷62号正单元门外,被安置了一个垃圾筒(图一、图二),昨天晚上从外面回来,直接被垃圾筒绊倒,去医院打破伤风、缝针,医治花掉几大百元,请问是否可以去找安装垃圾筒的相关部门赔付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该单元内住有好几位老年人,后续再发生此类受伤甚至大事故,相关部门如何解决?
桃花巷前后路口都有专门的垃圾堆放点,这个位置以前从没有人丢垃圾。自从几年前相关部门在这里设置垃圾筒,造成每天垃圾堆积成山,经常要从垃圾上踩过去才能回家,后来垃圾筒尽管被拆除,此地已经是默认丢垃圾的位置。经过社区长期坚持不懈的规劝监督,现在此地已经无人丢垃圾。而往前50米处,也是长期被丢垃圾的位置,此处却只是立了一个警示牌(图三、图四)。
现在都提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城市要人性化治理,相关部门没有征求商铺和居民意见就设置垃圾筒在我们正家门口,不知道意欲何为?难道是在鼓励大家再一次将这里变成垃圾场吗?相关部门领导是否换位思考过,在你们家门口安装垃圾筒,让你们每天出门见垃圾,你们会不会一天都有好心情?你们的家人被这个突然冒出的垃圾筒绊倒送医,你们晚上能睡得着觉?
现在我市正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全民动员、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却在居民大门口安置垃圾筒,鼓励民众再一次乱丢垃圾,与创城工作背道而驰,为文明城市降低测评分值。请求市长百忙之中,责成有关部门即刻拆除该垃圾筒,将创城工作落实到位,为保居民出入安全,为禁市民乱丢垃圾之劣习,为我市创城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