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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信件编号 2020445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0-07-18
信件标题
骗我的钱何时才能回来,骗子是否要逍遥法外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你好:

我是陕西省汉中市的一个普通市民,在2018年7月底贵市荥经县的一个叫石文全人以要和我做生意为由骗我6万元钱。我也把他告上了法院,在这两年里也就今年的3月份他给我了1万元,还有5万元以直是今天推明天,一直往下推……法院找他他说没钱……具体情况荥经法院有备案……现在是给他说赶紧把钱给我。可他却说没钱让公安来抓他好了!可他成天还说在外面包工程?他这样子骗钱的人要逍遥法外吗?骗我的钱没钱给就可以算了吗?法理何在?法律又是干什么的呢局长?我因老公生病死了家有孩子要上学用钱……这样一个骗子应该咋处理?我的钱何时才能追回呢?希望局长在百忙之中能给我一个合法的答复好吗?


办理情况
  • “马琴芳”朋友:

    您好!您在公安局局长信箱的20204455号信件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2020年7月30日我局民警到荥经县法院调阅了您与石文全的民事调解书:2018年6月至7月期间,候某与石文全联系收购栓皮。2018年7月19日,您向石文全预付了购买栓皮款20000(贰万)元,2018年7月23日,双方签订《收购合同》,当日您向石文全预付购买栓皮款40000(肆万)元。以上两笔款项均转到了第三人石某某个人账户并由石文全支配使用。此后,石文全一直未按合同履行义务。

    2018年8月,您与您丈夫侯某、以买卖合同纠纷向荥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8月20日,在荥经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您和您丈夫侯某与石文全达成民事调解协议:1、双方自愿解除2018年7月23日的《收购合同》;2、石文全于2018年8月31日前退还候润购买的栓皮预付款60000(陆万)元,若石文全逾期未履行退款义务,要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元;3、候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后石文全未履行相关义务,法院执行中石文全无可执行资产。

    综上所述:您与石文全的纠纷属民事经济纠纷,属于法院受理管理范围,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管辖范畴。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祝好!

     

     

    雅安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3日               


    市公安局   2020-08-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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