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住建局及领导:本人于6-15日在大兴雅州印售楼部缴纳20000元购房意向金,后于6-18日拟签订购房合同,查看合同条款时发现多处条款于购房者无保障性,与销售人员沟通时无法达成一致,遂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定金,但销售方表示拒绝,无法退还。购房协议中只有销售方可终止此协议,此极其不合理,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无法达成并完成协议,并非我方缘故,我要求退定合情合理,但售方拒绝。遂请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 信件编号 | 20251755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信时间 | 2025-06-20 |
| 信件标题 |
雅州印购房定金拒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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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住建局及领导:本人于6-15日在大兴雅州印售楼部缴纳20000元购房意向金,后于6-18日拟签订购房合同,查看合同条款时发现多处条款于购房者无保障性,与销售人员沟通时无法达成一致,遂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定金,但销售方表示拒绝,无法退还。购房协议中只有销售方可终止此协议,此极其不合理,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无法达成并完成协议,并非我方缘故,我要求退定合情合理,但售方拒绝。遂请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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